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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2日
熊猫绿道锦江城市绿楔生态项目(体育生态区)一期公园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1日  文章点击数为:2355   字号: [大] [中] [小]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熊猫绿道锦江城市绿楔生态项目(体育生态区)一期公园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标段已由锦江区行政审批局川投资备【2019-510104-47-03-380358】FGQB-0168号、川投资备【2019-510104-50-03-383295】FGQB-0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兴锦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兴锦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锦江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9-510104-50-03-383295】FGQB-018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熊猫绿道锦江城市绿楔生态项目(体育生态区)一期公园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经天东路以东,三环路以北,琉三路以南;

2.3建设规模:约200亩公园绿地建设,包含现状公园绿化改造及相关配套等,项目总投资额约10000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按发包人要求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设

计服务的工作;设计图纸所包含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智能建筑、节能、消防、亮化照明、景观绿化(含植物)、室外总平、无障碍、道路(含绿道)、公厕、海绵城市、导向标示标牌、标示识别系统、电动充电桩(若有时)等全部内容的施工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

2.6合同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7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最新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同时满足发包人、施工及审查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最新标准规范要求及四川省、成都市施工规范和验收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   设计资质:

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   施工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园林景观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

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正在施工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以来总投资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景观类设计业绩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正在施工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0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注:外地优秀企业自愿注册到本地参与我市建设的,自迁入之日起给予其2年的市场培育期,在市场培育期内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接受资格审查时不受信用综合评价的排名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07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11月1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兴锦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科创路118号7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84517666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63047730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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